加盟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4-03-02 作者:日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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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协议书(精选6篇)。

随着企业的不断进步,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是百利无一害的。您知道不同合同的差别在哪吗?在这里我们向大家推荐一篇很有价值的《加盟合同协议书》文章,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请保存下来!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1)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连锁店加盟商合同协议书(通用6篇)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

一、加盟方式: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__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本协议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

十 本协议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赔偿费因“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

第一条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专卖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限制;

证实灾害存在。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供产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3.免费使用总部提供的专卖路销售平台和宣传资料;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性交纳加盟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rCW66.CoM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3)

风险提示: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会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第一条、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条、加盟店的权力

1、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服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三条、加盟店义务

1、遵守本合同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已详细了解根据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二)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约定了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之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买卖活动,均适合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每季度初当月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经营权。当乙方盈利非常好后,甲乙双方协商开发本地区内的另一个市场。乙方有开设另一新市场的优先权。如乙方无能力开设新市场,甲方有权设立其他加盟商。

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

应与甲方名称相同,并且只能经营甲方产品,不准通过其他渠道进购或销售与同彩壁纸相同的壁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地区的经营权,并且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3.加盟保证金为1万元。协议签署时,乙方应付给甲方初期加盟保证金

作为乙方与甲方初期合作的保证金,当乙方盈利非常好后,乙方应无条件补足剩余的加盟保证金。如乙方不补足加盟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地区的经营权。加盟期限最低为两年。

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4.乙方经营所需版本等各种经营物品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5. 协议签署时,乙方应备货物不得低于 卷,作为日常现货销售。或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货款 元。

6.乙方加盟期间,每隔15天之内,必须要进卷墙纸,如加盟商不进墙纸,为自动放弃加盟,甲方有权不退加盟保证金和另设新店。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退加盟保证金。

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

7. 甲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努力开拓市场,积极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权。如乙方合同期间不能开拓新的市场,经甲方考察审核后。

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9.甲、乙双方应相互沟通,乙方应提供产品在市场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甲方反馈。

10. 乙方在履行完成销售任务同时无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取消乙方在 地区的经营权及任何销售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方便各地客户就近看样取货、订货,沟通各地产品供求信息,现面向全国招收加盟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四) 甲、乙双方的交易程序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实际购买商品以公章签字的书面订单为准,甲方接到订单后,按乙方标定的货物、运输方式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首次进货货款不能低于7800元,不用交纳加盟保证金,如果首次进货货款达不到7800元,须交纳590元加盟保证金,先取得加盟资格。

2.甲方收到订单后,按约定时间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以当日传真订货单为准),由乙方指定部门签收,对货物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所运货物与定单不符,甲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乙方相关损失。

首次进货货款不能低于11800元,不用交纳加盟保证金,如果首次进货货款达不到11800元,须交纳690元加盟保证金,先取得加盟资格。

3. 商品的运输方式由贵阳以汽车方式发货,货到由乙方付运费。

4. 甲方发货之日即把运输底单(需标明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传真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提货。

(五) 商品的价格

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价格表为准 。

1.从厂家到 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只在国产壁纸中收取提成 元,进口壁纸中收取提成 元。

2.甲方承诺,同彩壁纸所售壁纸价格均为贵州地区统一价格,壁纸进价为全国统一价格。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 操作流程为:

a.乙方须预先支付给甲方订货备用金 元。

b.乙方向甲方传真货物定单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发货,如需向厂家订货,甲方须向乙方声明。货物到达贵阳后,甲方应及时打电话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发货,同时将对帐单传真给乙方。

首次进货货款不能低于16800元,不用交纳加盟保证金,如果首次进货货款达不到16800元,须交纳890元加盟保证金,先取得加盟资格。

c.如乙方订货金额超过订货备用金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打款到甲方帐户上,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发货。

乙方在本地自主经营,税费自负,如乙方客户要货,而乙方现货不够或没有,可直接来电通知甲方,由甲方直接给乙方客户发货,发货地址按乙方要求写。

2. 乙方应在规定内及时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经损失乙方自负。

3. 乙方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货款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路号/商场区域内享有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免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免费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灯箱尺寸)。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乙方自筹资金。

3.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pop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

4.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为乙方代办至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婉凤”品牌服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婉凤”品牌以外的品牌服装,保证“东方婉凤”品牌经营的性。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3.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4.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财务结算方式

1.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以到甲方帐户为准)。首批发货时间为货款到帐后2——7天内。

3.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

4.乙方每年销售服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短缺货物出查询

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有破裂等其他任何可疑情况,切勿提货和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确认是否被盗,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如箱体无可疑情况,受收到货后。

乙方有责任根据库房存量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做好供货准备,如乙方特殊情况而未能在一周内通知甲方供货将甲方货存而定。甲方无责任。

2.货物到达乙方后,应立即安排验收清点工作。清点时若发现实收数量与销售通知单不符,应及时填写“货物盈余/短缺查询单”,反馈给甲方。查询单内容包括;

乙方应在甲方保质保量供货的前提下,按时支付甲方全额货款,否则,甲方有权擅自终止合同。

(1)发货日期与收货日期;

(2)有差错的具体箱号;

(3)具体货号;

(4)实收数和应收数;

(5)封箱情况,验货人及部门经理的签名。

3.查询单应在乙方收货后一周内发寄或传真给甲方,逾期甲方不予受理。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常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__加盟店,专门经营由__统一开发和配送的__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__。

本合作期限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 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1.2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__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1.3甲方将其所有的“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

本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1.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__产品,乙方不得借__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__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__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

2.3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根据__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 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5 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__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6 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 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__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4.2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7 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9 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

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__,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__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装船单据8. 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5.3 根据__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__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4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对于&/货载。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加盟合同协议书(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

)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__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2 ‰收取乙方滞纳金;

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

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在知悉任何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如总部建议的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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