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准入申请书。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
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
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
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xx28号)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各学校要在食药监局、教育教育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的基础上,主动与食药监局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学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四)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各校园(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要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食药监局、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和培训,对本地区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3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4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翠屏区东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流程指导意见》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备案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食用油等;
项目二:面、面粉、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类;
项目四:猪肉,牛肉,鸡、鸭、鱼产品等
项目五:学生牛奶,糕点、面包等
2、供货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二、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国家认定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国家认定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认定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油。
3.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xx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根据学校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
(1)填写投标函一份;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
(2)填写投标报价单:须填写招标前一天xx市场的零售价和此次竞标价,竞标价包含成本、利润及所有附加费用;
(3)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书面陈述食品供应承诺及优惠方案;
(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①大米、菜籽油、调味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②猪肉:营业执照全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③蔬菜:营业执照、农产品质量监测报告、无不良记录证明、供货商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2、以上材料,投标人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评标会上当场递交。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所涉及的资料在公告时间内到学校后勤办公室领取。
四、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xx年9月2日至9月6日。
2、报名登记、领取资料:
9月6日下午2:30-5:30,有意投标的商家在东辰学校后勤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再办理。
五、招标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9月9日上午9:00。
地点:xx市东辰学校。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2000元、密封的投标书,在招标会议前半小时内进行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资料,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如果单项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3家,则此项招标取消。
七、评标方式
1、开标:当场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的报价,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离场等候。
2、评标:
①资质审核: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会议召开的头一天对xx市场的零售价进行调查。在评标会议上,主持人公布xx当时市场的零售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只能低于公布的零售价。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候选人。结算办法:合同期内,学校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下浮率﹦(零售价﹣中标价)÷零售价。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离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字后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
八、结算办法
合同期内,学校与供货商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
九、其它
1、中标公示:学校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履约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齐履约保证金余款,视为自动放弃,先前缴纳的2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每类履约保证金为全年供货3%-5%(肉类5%、蔬菜类3%、其他4%),协议期满后,无违反合同规定的,在5至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学校收款凭证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签订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后,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
戴老师:1321939xxxx
罗老师:1818165xxxx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5
公司各部门:
为了推进公司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满足法规和客户需要,根据《质量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现授权副总经理XXXX为公司产品质量负责人,并授予以下职责和权限:
1、负责建立、实施和维护全厂质量管理体系。
2、向经理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以作为质量体系改进的基础。
3、负责全厂质量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面的`联络工作。
4、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行使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
5、负责全厂质量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考核。
6、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跟踪验证。
7、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宣传贯彻。
8、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以及改进报告。
9、在全厂内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法律意识。
特此通知
总经理:
20xx年03月17日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6
一、方案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成为各园所需的必修课程。本方案就是为了建立一套科学稳定的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从而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方案目的
1、提高幼儿园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食品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确立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食品加工、食品贮藏、食品摆放、食品销售的行为标准;
3、规范幼儿园餐厅管理,确保餐厅卫生清洁,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4、形成一套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和体系,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方案内容
1、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针对不同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不同阶段、不同内容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计划内容应包括面授课程、在线学习、现场实践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和普及。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向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通过宣传标准工作流程、以及各种食品安全指南和技巧,让大家知道如何正确处理食品,如何妥善存储、烹饪和消毒食品等,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评估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和评估机制,对食品供应商、食品加工商、配送商等相关单位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对幼儿园餐厅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闭环。
4、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档案
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档案,对所有食品采购、检测、加工、存储、销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食品类型、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追溯性强。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宣传和教育,让大家都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四、方案实施与效果评估
1、方案实施
(1)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评估;
(4)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档案。
2、效果评估
(1)通过实地检查和抽样检测,评估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2)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估培训计划的实际效果和改进方向;
(3)评估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整体效果,及时完善、修订培训方案。
五、计划执行和预算
1、计划执行
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人员,采取在线学习和面授课程结合、现场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2、预算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10万元
食品检测费用:3万元
档案建设费用:5万元
其他费用:2万元
总预算:20万元
六、方案预期效果
本方案预期效果如下:
1、加强各方面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建立科学稳定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增强幼儿园餐厅管理能力,确保卫生清洁,保证食品的安全性,提高家长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4、确保食品来源可查、追溯性强,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本方案将促进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完善,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让他们在健康、安全、快乐的环境下成长。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7
为了加强品管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确保质量安全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持续改进,特授权为质量负责人。
品管的'职责是:
1.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安全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3.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就质量安全体系的有关事宜进行内外联络。
5.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安全工作。
总经理:
xx年xx月xx日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8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去年以来,我们xx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改善农村面貌的“核心工程”来抓,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使我镇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迈上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建设工作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20xx年全镇新建沼气池1600个、小型沼气工程5个,12个村开展沼气示范村创建,其中9个村通过枣庄、滕州两级市的验收。我镇被评为枣庄市沼气建设先进镇。二是组织得力。成立了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沼气服务站,建立了深入持久推进的工作机制,严格奖惩,科学施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群众欢迎。农村沼气建设,在市、镇两级给予补助的情况下,各村又因村制宜制定了扶助政策,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改善了干群关系。四是效益好。沼气的使用,改善了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明显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生态农村的发展目标。这对我们全面推进沼气建设,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镇已将沼气建设作为今年向全镇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强力进行推进。计划全镇新建沼气池1200个,沼气示范村9个,小型沼气示范工程2处,全面完成市下达给我镇的建设任务,确保我镇农村沼气建设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具体措施是: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明确镇、办事处、村三级负责同志的责任,并把工作实绩纳入全年考核。制定出台沼气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制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分解到户,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沼气示范村,对镇、办事处、村三级相关责任人分别奖励绩效考核10分、现金500元,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年底一律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二是协调联动,精心组织。镇沼气服务站,具体负责全镇沼气建设管理、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严格筛选施工队伍,从选址放线、开挖建池、试水试压、管路安装、装料启动等多方面均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勘测、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装修、统一安装、统一质量要求,确保质量标准和工程进度。
三是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是广大农民热切盼望的事情,是市政府今年重点督办的工作之一,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加大投入。今年,我镇将继续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沼气建设。在市财政每户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我镇将对每个沼气池再补助200元,沼气工程每处再补助2000元。对同时创建农村沼气和生态循环庭院经济的示范村,每户镇财政将再奖励200元。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沼气建设,调动农民和畜禽养殖企业自筹资金建设沼气的积极性,在全镇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加快全镇农村沼气的发展步伐。
四是加强管理,搞好服务。服务管理能否跟得上,是能否保证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成立镇沼气建设服务站的基础上,村村设立一名技术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努力满足群众对沼气日常管理、沼气配件和技术维修服务的需求,确保农户想建有人指导,想学有人培训,使用不正常有人维修,推进全镇农村沼气建设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领导和同志们,我们虽然在沼气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和兄弟镇街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继续把沼气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强化宣传,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努力开创我镇沼气建设的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9
xx供电分公司:
xxxx公司,位于区(县、市)街(路、镇、乡)号(村),新建小区项目,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户数户,户均面积方米,预计用电负荷千瓦。申请临时新装变压器容量千伏安,用于基建使用。
预计用电时间年请给予办理用电手续为盼。
申请人:xxx
时间:xxx年12月5日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0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县农业局将紧紧围绕生态高效农业建设,突出抓好基地品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重点。
在基地品牌建设方面,围绕半年观摩和年终考核,今年重点抓基地品牌提升,创建优质农产品产业园和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一是做好原有基地的规范提升。按照“三化十二有”标准,建设10处300亩连片市级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22处500亩连片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争创1-3处500亩连片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抓好统一技术规程,完善投入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测记录,配备农残速测仪,实行品牌化营销等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上规模、上水平。
二是抓好优质农产品产业园建设。按照市优质农产品产业园建设标准,重点抓好蜜桃、苹果、板栗、蔬菜、畜牧和渔业等12处产业园,从“三化”水平、基础设施、科技含量、运营机制、功能配套等五个方面进行打造,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带动全县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
三是培育知名品牌。实施“品牌化”战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注册优质农产品品牌,新注册农产品商标10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20个以上。同时,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重点打造蒙阴蜜桃、蒙阴苹果、蒙山蜂蜜和云蒙湖有机鱼4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贸市场、超市和宾馆直接对接,打响打远我县优质农产品品牌。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特别是突出抓好农药市场监管,确保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一是继续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我县销售农药的`生产厂家及其产品,未经审查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所有农药经营户一律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农药专用购销货台账和票据,并实行实名购买制度。
二是继续实施好高毒农药、农资打假两项重点整治行动。认真清理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通过拉网式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突出农药批发大户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杜绝高毒禁用农药在我县流通和使用。
三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理念,积极“服务三农”,努力创先争优,为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1
1.优化仓储设施:定期评估仓库设施,投资必要的升级,如安装温控系统、改进照明设施等。
2.强化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贮存管理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提高执行效果。
3.实施信息化:引入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实现库存数据的实时同步和精准分析。
4.完善安全体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虞。
5.定期审计与反馈:设立定期的内部审计,收集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高效、安全、可控的产品贮存管理体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2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客户信息安全,防止客户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制度的拟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IT管理员负责对管控系统客户信息权限的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客户信息清单编制、保管,对使用客户信息人员监督工作。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客户信息的日常管理。
3.4各服务中心项目经理
3.4.1负责纸质客户信息打印申请批示。
3.4.2监督部门人员实行客户信息保密工作。
3.5总经理负责客户信息需提供于公司外部使用时批示。
4、术语定义
客户信息属于公司秘密信息,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信息。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客户信息分类
5.1.1纸质信息
交付时产生的客户档案或其他信息。
5.1.2电子信息
各种格式电子客户信息。
5.1.3管控数据
指管控系统中客户资料。
5.2客户信息权限、使用、保管、销毁
5.2.1纸质信息
5.2.1.1除客户档案外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纸质客户信息。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负责人批示后方可打印,打印件盖“受控文件”、使用期限后接收人签收领取。
5.2.1.2使用过程中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区域。
5.2.2电子信息
5.2.2.1交付时由地产提供电子版客户资料只能由项目负责人保管,若信息员因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可授权给信息员使用。但需设置权限只能查看,不能打印、复制、转发。
5.2.2.2当信息员结合客户档案、地产提供的电子版客户资料完成管控数据的建立并确认无误后,信息员与项目负责人保留的电子信息均需销毁处理。
5.2.2.3销毁需由项目负责人监销并记录。
5.2.2.4包括但不限于大范围访谈、人口普查所产生的纸质客户信息,由信息员与管控进行核对,及时更新,核对完后,再由客户。
经理将客户的`其他诉求信息进行电子版归档管理,但不得保留客户电话、工作单位等私密信息。
5.2.3管控数据
5.2.3.1品质管理部IT工程师有管控全部权限。
5.2.3.2各项目信息员有除客户信息导入导出外的所有权限。
5.2.3.3其他有管控使用需要人员只有录入、查看权限。
5.2.4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评估客户信息外泄风险,决定是否封闭相关计算机USB接口、刻录光驱。
5.2.5新员工入职需鉴定保密协议,离职时做好相关移交、注销工作。
5.3监督检查
5.3.1各部门需每月对客户信息保密风险进行一次评估,并及时整改。
5.3.2品质管理部每两个月对各项目客户信息保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5.3.3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100-1000元;
(1)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客户信息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2)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客户信息,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失后果的。
5.3.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300-200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客户信息。
(2)遗失书面客户信息清单。
(3)出卖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客户信息为自己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菜单
《客户信息保密风险评估表》。
《客户信息借阅、销毁记录表》。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3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4
为建立和完善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确保CQC认证得到有效运行,任命公司流程管理课长 王万亿 同志为质量保证负责人、认证联络工程师,负责:
a) 负责建立满足CQC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ISO9001标准要求的质量体系,确保其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自愿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确保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保存认证标志的使用记录以及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自愿性认证标志,以及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同时对标样/留样正确管理;
g) 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h)向总经理报告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业绩,包括对改进的需求;
i)提高并加强全厂员工对满足顾客和相关方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j)组织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总经理:
年 月 日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5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在垫江县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渝食药培〔20xx〕61号)的相关要求,县食药监分局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一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各中小学的人员;第二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5日―6月17日,参加人员为点校(村校)、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培训人员应于5月30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第二批培训人员应于6月14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参训人员报名时交两寸红底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参训人员每人应交资料费、培训费360元。
六、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片区教育督导组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 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 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 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予以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 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 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与被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被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所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并对检验工作负责,不得分包检验任务,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批准,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监督抽查实施过程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检验机构,必要时可暂停其3年承担监督抽查任务资格,并按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
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将监督抽查任务下达所指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抽查产品范围和检验项目;
(三)拟抽查企业名单或者范围。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 抽样
第十五条 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抽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第十七条 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一)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的;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三)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
(四)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五)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六)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抽查方案要求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抽查: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抽查通知书、相关文件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
(三)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不符的`;
(四)被抽查企业和产品名称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不一致的;
(五)要求企业支付检验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的。
第二十条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第二十一条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抽样文书分别留存企业和检验机构,并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文书同时由承担抽样工作的检验机构报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因企业转产、停产、破产等原因导致无样品可以抽取的,抽样人员应当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及时上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三条 抽取的样品需送至承担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的,应当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需要企业协助寄、送样品时,所需费用纳入监督抽查经费。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
抽取的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由被检企业妥善保管。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
第二十四条 被抽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绝监督抽查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抽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 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依据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确认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
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核查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节 检验
第二十六条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制定并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详细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样品传递情况。
第二十八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检验机构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九条 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并留存备查;不得随意涂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第三十条 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规程。
第三十一条 除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况外,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抽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检验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第三十二条 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国家监督抽查同时抄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三十三条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抽查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退还被抽查企业。
样品因检验造成破坏或者损耗而无法退还的,应当向被抽查企业说明情况。被抽查企业提出样品不退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节 异议复检
第三十四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和被抽查企业的法定权利书面告知被抽查企业,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告知。
在市场上抽样的,应当同时书面告知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并通报被抽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三十五条 被抽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企业提出的异议,也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的检验机构处理企业提出的异议。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于检验工作完成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七条 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抽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样品生产者承担。
第三十八条 检验机构应当将复检结果及时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国家监督抽查应当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四节 结果处理
第三十九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予以公布。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十条 负责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或者因迁址、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正常办公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外,必须进行整改。
企业应当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在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并应在整改期满5日前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0日;确因不能正常办公而造成暂时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当办理停业证明,停止同类产品的生产,并在办公条件正常后,按要求进行整改、复查。企业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第四十一条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及检验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产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接到企业复查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符合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原监督抽查方案进行抽样复查。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到期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复查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强制复查。
复查检验费用由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逾期不改正的情形的,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告:
(一)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二)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整改期满后,未提交复查申请,也未提出延期复查申请的;
(三)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但并未落实整改措施且产品经复查仍不合格的。
第四十四条 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整改。
第四十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
第四十六条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的质量问题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 被抽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收到检验报告后未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复查其产品仍然不合格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企业在30日内进行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通报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第五十一条 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由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分包检验任务的,或者未经组织监督抽查部门批准,租借他人检测设备的,或者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和复检结果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伪造检验结果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重复进行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违反第十五条至二十五条规定,违规抽样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或者超过规定的数量索取样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理。
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七条 参与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第十条规定,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二)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查企业;
(三)接受被抽查企业的馈赠;
(四)在实施监督抽查期间,与企业签订同类产品的有偿服务协议或者接受企业同种产品的委托检验;
(五)利用监督抽查结果参与有偿活动,开展产品推荐、评比活动,向被监督抽查企业发放监督抽查合格证书或牌匾;
(六)利用抽查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八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和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监督抽查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企业注册地的相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企业实际经营地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协商,共同开展处理工作。有关处理结果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汇总。
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市(地、州)的,可以参照上款规定,由相应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处理工作和处理结果汇总工作。
第六十一条 组织地方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交企业所在地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其他市(地、州)的,应当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交企业所在地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发布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7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明确操作步骤和质量要求,供员工参考执行。
2.强化内部监督:设立质量监控小组,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加强外部合作: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对产品进行独立检测,增加公信力。
4.实施奖惩机制:对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强化制度执行力。
5.技术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升质量控制的'精准度和效率。
6.定期评估与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适时进行修订。
产品准入申请书 篇18
xxxx供电局xxxx供电所:
现因我要干个体,工商执照编号为xxxxxxxxxxxxxx,加工一些木料,需要用到一个2。2kw/h的电动机一个,家里的单相电表已明显不能满足需要,所以,为了使我能够更好的工作,特提出分户用电安装三相电表的申请,理由有四:
一,我已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结婚,即已成家立业,在经济上不想再依赖父母,不想再生活在父母的温暖羽翼下寻求保护,想靠着自己的能力生活,不再依赖他们而给他们带来压力与麻烦,让他们老来可以享清福。
二,电表分户了之后,我使用了多少电,可以一目明了,这样可以让我更好的计算我的收支盈利。
三,电表分户了之后,不再依赖父母,我可以更好的利用好每一丝一毫的电,为国家节约用电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电表分户之后,就不在存在因为我用电的原因而影响父母的正常照明生活用电,也不存在给父母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特提出电表分户申请,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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